法制網記者 游春亮 法制隨身碟網通訊員 孟廣軍
  8月7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mSATA法院開庭審理深圳市大鵬新區葵涌街道綜合執法隊隊長張慶雲在查違中涉嫌受賄一案。
  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去年11月microSD至今,深圳市已有3名因查違受賄的執法隊長被起訴,多名執法隊幹部被查辦。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形容說:“基層查違執法隊員每天起早貪黑不辭辛苦,社會評價卻不高,還常住商不動產遭遇暴力抗法;他們為城市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自身卻屢屢出現問題;他們位不高卻權重,在查處違法建築中充當重要角色,動輒牽扯到巨大的利益;他們面臨的執法環境太複雜,誘惑太多,卻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抵制腐蝕的足夠動力。”
  ???固態硬碟“銀彈”擊中多名基層查違人員
  近年來,隨著深圳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違法建築叢生,負責基層查違工作的執法人員,也成為職務犯罪案件的易發人群。
  2013年11月7日,大鵬新區大鵬辦事處黨工委委員、綜合執法隊(後改稱規劃土地監察隊)隊長張耀坤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其在查處違建等過程中受賄61.3萬元人民幣。
  2014年2月11日,寶安區新安街道執法隊隊長嚴太龍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其放縱行賄人在其轄區內肆意違建,並幫行賄人優先承接違建拆除工程,受賄人民幣74萬元、黃金800克(經鑒定價值人民幣317900元)。
  2014年7月8日,大鵬新區葵涌街道黨工委委員、綜合執法隊(後改稱規劃土地監察隊)隊長張慶雲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其利用職務之便,為違建者謀取利益,收受6名當事人賄賂共計現金人民幣19萬元、港幣30萬元。
  除上述人員外,還有6名曾任或現職的執法隊副職幹部因查違中涉嫌職務犯罪而被查處。其中,寶安區觀瀾街道執法隊副隊長盧少育於2013年3月18日被提起公訴;寶安區沙井街道執法隊副隊長黃偉良於2013年6月21日被提起公訴;龍華新區民治辦事處執法隊副隊長艾程於2013年12月23日被提起公訴;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規劃土地監察副大隊長譚巧雄於2014年3月17日被提起公訴;大鵬新區葵涌街道執法隊副隊長連立新於2014年6月6日被提起公訴,龍華新區民治街道執法隊副大隊長吳某青於2014年7月16日被移送審查起訴。
  記者瞭解到,2013年至今,深圳市共有15名街道查違人員(含1名協管員)因為查違中涉嫌職務犯罪被檢方審查起訴,他們集中在原深圳關外地區,涉嫌的罪名包括受賄和玩忽職守,收受的賄賂從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見不得光的“默契”
  記者瞭解到,90%以上的查違職務犯罪案件都涉及受賄。違建者稱,“送了錢,對方就會少查、不查”。作為查違者的“貓”和作為違建者的“老鼠”之間,儼然形成了一種“互利互惠”的默契。
  2008年底,深圳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大鵬新區葵涌街道的拆違工程,為獲取非法利益,公司老闆徐某某經常弄虛作假。而負責審核工程量的執法隊隊長張慶雲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怎麼報就怎麼簽”。在拆除一個蝦苗廠時,對方報了1400多平方米的工程量,張慶雲明明記得該蝦苗場只有400多平方米,覺得“做得太過”,對方卻嘿嘿地笑不解釋,張慶雲還是按照報的工程量審批了。徐某某先後送給張慶雲人民幣4萬元、港幣30萬元。
  黃某某欲將一處私宅拆舊蓋新,打地基時,新安街道執法隊責令其停工。黃某某請求執法隊長嚴太龍關照,送上一塊重500克的周大福金塊。地基打好後,執法隊又到現場要求停工,黃某某又送上300克周大福金塊。經鑒定,這些金塊價值人民幣31萬餘元。於是嚴太龍“沒有太為難他”,至案發時,該違建已建到11層。
  還在試用期的街道辦中隊長伏超群給葵涌規劃土地監察副大隊長譚巧雄送來數萬元的“茶水錢”,譚心領神會,只管簽字。後來譚巧雄、伏超群雙雙落網,譚交代說,“伏超群在幫誰我都不清楚,反正大家相互配合,相互方便”。
  記者在採訪中,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檢察官郭勁航介紹說,因違建價值巨大,違建當事人對查違幹部的賄賂也越給越高。鄧某某和民治街道執法隊副隊長艾程關係較好,執法隊檢查時就走過場,扣一些施工工具做做樣子。2013年,鄧某某送給艾程一處100平方米、價值80萬元的舊改房以示感謝。
  “個別協管員收紅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員還大。”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檢察官廖芸感慨地對記者說。這些落馬的正副隊長均是60後、70後,不少人仍有發展空間,受賄時有所掂量,“不是所有的錢都收”,但臨聘人員似乎無此顧慮。觀瀾執法隊協管員李政庇護一處超標10000平方米的違建順利完工,收取了100多萬元好處費。2014年7月下旬,李政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一方搶建成功,一方收到好處費,看似“雙贏”,然而,帶來的後果卻是違法建築泛濫。
  風口浪尖上的基層查違隊
  深圳很早就開展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併在全市範圍推廣街道綜合執法工作。街道綜合執法隊按照城管執法和規劃土地監察“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的模式運作,業務上受區城管執法局和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大隊)的雙重領導,人、財、物則歸屬所在街道辦管理。
  據瞭解,目前,全市共有街道綜合執法隊57個,執法隊員1200餘名,臨聘協管員5000餘人。執法隊負責取締占道經營、非法屠宰、環境保護、查處違法建設及違法用地等“12+1”項職能,而查違至少占據了80%的工作量。這在原特區外地區非常突出,以西鄉街道執法隊為例,4個中隊有3個中隊都專門查違。
  違建的產生有其歷史和社會根源。2004年深圳農村城市化後,農民變成了城市居民,土地被徵轉為國有。由於土地資源有限,土地價格暴增,房地產價格的飆升,各方加劇了對土地利益的爭奪,由土地暴利產生的矛盾空前尖銳,成為“查違”的核心難題所在。
  “資本為了300%的利潤,就敢犯下任何罪行,土地的利潤何止300%?”有街道幹部嘆道。在強大的利益驅動下,違建者挖空心思拉攏腐蝕查違隊員。有執法隊員曾反映,開車到村子巡查,有人拿著一扎錢扔到車窗里,執法隊員趕緊掉頭往回走,很快電話追來,直接報是哪一棟“求關照”。執法隊員感慨:“我的電話、行蹤對方清清楚楚,對方是誰我都不知道。”
  查處違建中,從盤根錯節的原住民、有背景的違建者、長袖善舞的包工頭開始,到社區、村集體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協作部門、街道辦事處、上級單位,乃至各種“上級領導”、“達官貴人”等等,交織成一張張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網,不少違法建築賴此得以建成。
  龍崗區檢察院檢察官陳浩瀚總結道:“在涉及到這些人和部門具體利益時,他們不一定是配合政府對違建進行有效的管理監督,而可能是作為違建業主的代言人,出面協調打通關係,從中獲取利益。”
  有街道幹部稱,有時真不是錢的問題,要平衡的關係太多,甚至可能影響整個執法隊。“查,事實上查不下去;不查,將來在紀委、檢察機關難交代。”
  壩光颳起“搶建風”後,執法隊在村口設卡檢查,阻止施工車進入運送建築材料。違建者紀某某的車剛被扣留,葵涌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賢武就打來招呼,執法隊只好放了車。執法隊幾次強拆,紀某某都請出了陳賢武這尊“大神”,“打過電話,執法隊就走了。”紀某某的違建房獲賠520萬元,他送給陳賢武15萬元。2014年5月22日,陳賢武被提起公訴。
  像這樣上面有人打招呼或說情的行為在基層並不罕見。記者瞭解到一個細節,有次執法隊準備開展一次行動,大隊人馬已經待發,有領導一個電話打過來,語重心長地說:“某某啊,農民蓋一棟房子,何必那麼認真呢?”執法隊只好偃旗息鼓。
  “高危職業”更需完善監督機制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前不久曾以基層執法為主題進行專項調研,聽到了很多來自基層綜合執法部門的聲音。
  查違工作自身的困難也顯而易見。查違的工作量大、強度大、難度大、壓力大,特別是在晚上、節假日這些搶建的黃金時間段,經常得組織突擊檢查。而執法人員配備不足,一些街道轄區面積大,如果要將整個違法建築巡查一遍,至少需要近半個月時間,搶建業主往往趁著巡查間隙,加緊搶建。如果有人在背後撐腰的話,下麵工作人員很難開展工作。
  執法隊員並非生活在真空中,他們的心態也在變化。一方面是任務繁重、加班加點、經常遭遇暴力抗法、缺乏職業尊榮感;另一方面是無處不在的、遠遠超出一般崗位的巨大的利益誘惑,“只要想撈隨時能撈一把”。“你不收錢,別人也會收錢,氛圍就是這樣。”
  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向莉認為:“執法隊員面臨的誘惑太多太多,確實非常不容易。但是不管怎樣也絕對不能收錢,這是自保的底線。這個口子一開,就扎不住了。”但是,查違不力,也一樣會被追究瀆職的責任。記者瞭解到,很多人都不願意調去執法隊,除非提拔。而坐在執法隊長這個位子上的人,都希望建立輪崗機制,做幾年趕緊走,“這不是一個好活”。
  目前,擁有管理權力和管理資源的職能部門不承擔查違工作,而是委托給街道綜合執法隊負責,這樣造成街道綜合執法隊實際工作中“兩個執法證、兩套文書、兩套程序、兩套制服”的現狀。此外,綜合執法隊在查違工作中接受區規劃土地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但人、財、物卻受街道辦領導,其管理機制也有待理順。
  為此,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曾志雄建議:“可以考慮將查違職能徹底從綜合執法部門剝離出去,劃歸規劃國土部門統一管理。由區規劃土地監察執法大隊組建若干中隊派駐各街道,統一行使轄區違法建築和違法用地的立案、調查、拆除等職能,並對各中隊的人、財、物進行統一管理。”
  他表示:“關鍵還是要完善監督機制,最大限度壓縮權力尋租的空間。一要明確執法標準,合理規定執法人員的責任,綜合考慮法定職責是否明確、執法保障是否充分、執法手段是否有效、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等因素;二要完善監督機制,特別是拓展體制外的監督渠道。很多查違中的案件都是因公眾和輿論的監督而起,只有把權力裝在公開的籠子里,它才能不胡來。”
  記者在採訪中,有一線辦案的檢察官指出,深圳基層查違面臨的困境在全國絕無僅有,其背後是特區高速發展和土地資源難以為繼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的推進歸根結底是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如何保障群眾權利、如何協調發展中的矛盾乃至如何定位土地政策,都是需要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及專家學者等從深化改革的角度重新審視思考的問題。
  法制網深圳8月7日電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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